河北省第七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评选展示(四)|宋某申请撤销监护权案 全球观点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推进河北省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迈上新台阶,省妇联权益部与省女法官协会、省女检察官协会、省律师协会联合开展河北省第七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征集评选工作。经各自系统内广泛动员,层层选拔,专家评审评定,最终无记名投票评选出“张某诉刘某、李某监护权纠纷案”等10个案例为“十大案例”。这10个案例在解决妇女儿童维权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上有所突破,在维权工作方法、途径和机制上有所创新,为办理类似案件提供了示范借鉴。
(资料图)
今天,一起了解《宋某申请撤销监护权案》。
【关键词】
多部门联动
撤销监护权
解决妇女急难愁盼
【要旨】
在法定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时,妇联、法院、基层组织、民政等单位立足于自身的工作职能,多部门联动,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和妇女的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宋女与王某于2010年登记结婚,2010年生育长女,2013年生育次女。生育长女后,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王某甚至曾动手殴打宋女。生育次女后,王某将宋女和两个孩子赶回娘家,自此之后对母女三人不管不问。2016年宋女查出患有精神分裂症,丧失劳动能力,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王某自2016年至今外出,失去联系,无法对两个孩子履行其抚养义务及监护职责。宋女与两个女儿自2013年底开始在娘家居住,母女三人的生活起居全靠父母照料,为维护两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了更好照顾患病的女儿,宋女的父亲宋某向妇联求助。
【调查与办案过程】
2021年10月,宋女的父亲宋某拨打河北省12338热线,反映女儿患有精神分裂症,与两个外孙女自2013年开始在娘家居住生活,女婿王某已经失去联系六年之久,完全不尽监护人的职责,女儿宋女系精神病患者,也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家庭生活十分困难,无任何收入来源,全靠宋某和其配偶微薄的收入以及他人的救济生活。现长女将要上初中,次女将要就读小学,户口还在男方家,也联系不到男方,之后学习生活面临诸多不便,也无法办理户口迁移、低保等事宜。省妇联12338热线工作了解情况后,立即向省妇联权益部进行汇报,权益部高度重视,组织部里工作人员、律师、接线员等共同召开会议研讨案件情况,决定为宋某提供法律援助,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的监护人资格。法院在审理后,支持了宋某的诉请。案子结束后,妇联组织跟踪回访,继续联系民政、公安等部门,做好关爱帮扶工作。
【典型意义】
解决妇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是妇联组织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职责所在。变更监护人之后,三人户口迁入宋某家庭,目前,三人的低保手续正在办理之中。在法定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时,妇联、法院、基层组织、民政等单位联防联动,及时发现报告处置,充分维护未成年人和妇女的合法权益。
关注河北新闻网,了解河北最新新闻。